号: 003145408/202404-00006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4-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6:35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黄山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金额4823.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80.6万元、省级资金208.9万元(含福彩公益金17.8万元)、市级资金12.99万元、区级资金1420.52万元。全年使用资金4823.01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4823.01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支出。2023年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23.01万元(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9.5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09.7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635.3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85.55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52.63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0.1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效要求分解下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按照绩效目标设定,严格执行,完成设定目标;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把控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总体目标的设定,2023年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23.01万元已全部拨付,总体目标已达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符合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条件的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目标人群实现全覆盖。截至2023年底,全区累计保障城乡低保58982人次,临时救助1147人次,实际保障特困供养人员1288人。

(2)质量指标。

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较上年增长37元/月,城市低保标准较上年增长6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较上年增长48元/月;临时救助平均水平达到2276元/人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不低于上年。

(3)时效指标。

及时发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月发放城乡低保金、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和孤儿基本生活费。

(4)成本指标。

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823.0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

随着救助工作的不断完善及救助标准的稳步提高,我区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2)生态效益指标。

切实提升我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维护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力保障了我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黄山区2023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3年下达我区的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低保、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压力,帮助困难家庭克服了因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低保、孤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此次自评认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自评结果拟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