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08/202411-00005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1-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7 11:35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项克锐委员:

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老人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黄山区养老工作始终坚持围绕落实好党和政府惠老政策托底保障职责,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1.养老载体建设全面推进。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4家,床位1151张。2021年以来,黄山区争取政府专项债资金实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是在全市率先建设集失能养护、康复护理等为一体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养护中心。二是科学布局兜底型养老机构,按照“安全更有保障、管理服务更优、资源有效利用”的原则,规划布局区域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新建乡镇养老机构2处,更好地满足全区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开展敬老院社会化养老试点,将空余床位用于就近收养区内有入院需求的老年群体,包括城区“三无”人员、低保户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家庭养老有困难的老年人,提高资源利用率。三是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依托独特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完善硬件设施,新建城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焦村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华乡养老服务中心。

2.为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一是落实养老保障水平。深入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政策,向全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每人每月30-500元高龄津贴,为低收入老年人发放每人每月20元养老服务补贴。二是大力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截至目前,黄山区共建有31个助餐点。三是加强老年精神关爱。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障老年人各种合法权益,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老人家庭。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组建老年文艺团体,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是实施三级养老中心建设。区、乡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实现全覆盖,村(居)养老服务站建成32个。二是面向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年以来共实施281户居家适老化改造。三是加快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无障碍,绝大多数居民小区均建有活动场所、健身场所。

4.智慧养老初见成效。一是开展了“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试点建设工作,建成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交由上海九如城公司运营。二是实施了养老机构和100户独居老人“智慧+看护”服务,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发现看护对象意外事故并给予救助。三是市民政局统一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发了适老化改造、老年人探视走访、高龄津贴发放预警、老年助餐服务等模块,规范开展为老服务。

5.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根据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我区每年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事业发展。另外,每年都会根据乡镇、村(居)实际情况,给予少量养老资金补助。

二、下一步工作

1.积极发展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利用闲置的村民房屋、村委会富余房屋、整合后的闲置敬老院等设施,改造建设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2024年建设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4个。采取村级主办、互助服务、政府扶持、群众参与等多种方式相结合,提升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内部居住环境,鼓励同村或邻村特困、低保、空巢、独居老人选择集中居住、互助养老。建立“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2.积极开展互助养老服务。摸清农村老年人底数及需求,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挥村委会、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村干部、老党员的组织和带头作用,鼓励利用当地农村妇女、低龄老年人等人力资源,广泛参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为有需求的农村老人提供低成本的优质养老服务,如助餐、家庭保洁等。

3.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整合服务功能较弱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不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入住率。通过政府投入或引入国企业、社会资本,改造提升整合后的设施,支持委托品牌机构连锁化经营。发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作用,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黄山区焦村镇养老服务中心已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安徽悠南山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运营。

4.开展特殊困难老人走访探视。探索发展“社工+志愿者+养老”服务模式,筹集资金22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每个村民组(自然村)年补助240元标准,对农村分散特困、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人开展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服务。

5.推动农村医养康结合。一是加强农村医养结合设施建设。支持乡村卫生服务室与村级养老服务站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对内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相应资金补助。二是深化农村医养协作机制。推广耿城镇敬老院医养融合服务模式,建设嵌入式医养机构,满足机构老人基本医疗护理需求,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机构非治疗期需要提供康复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的一体化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老龄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老龄事业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区民政局

联系电话:8509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