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扎实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帮助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根据《黄山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黄民福函[2023]14号)的要求,现就推动我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定期探访关爱机制
以乡镇为主体,村和社区组织实施,全面掌握辖区内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含子女长期在外、本自然村内无直系亲属的老年人)基本数据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做到精准到村组、到户、到人,建立探访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完善相关档案资料,规范探访管理。
二、细分探访关爱服务对象
按照居住情况、经济情况、身心状态等探访关爱对象分为红、黄、蓝三种,每种颜色代表不同的服务级别和需求。红色代表最高级别的关注和服务,每周至少上门探访一次;黄色次之,每两周至少上门探访一次;蓝色每月至少探访一次。对于红色人员,由乡镇制作“公益探访记录卡”,探访人员每次走访后予以备注。
三、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
1.探访人员要有爱心、有道德、有公益心,原则上尽量安排本组老党员、老干部、党小组长、村民组长。
2.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平均每月探访一次,同时了解红色人员探访情况;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每两周至少探访一次,同时了解三类人员的探访情况。
四、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
探访关爱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个人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通过探访关爱,切实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等问题,主要做到“五了解”“三协助”。
“五了解”包括:
1.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健康方面情况;
2.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受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待遇等经济方面情况;
3.了解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4.了解老年人家庭房屋和水电气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安全方面情况;
5.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情况等。
“三协助”包括:
1.对可能符合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条件的对象,告知其或家人依法申请,并视情给予必要协助;
2.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醒其或家人及时消除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
3.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资源。
五、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
探访关爱人员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当出现台风、高温、低温雨雪等异常天气预警时,探访关爱人员应及时联系老年人及其家属,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六、实施探访关爱服务常态监督
区民政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了解探访关爱服务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对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督促整改。对按照规定落实探访关爱服务且具有成效的村和社区,区民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黄山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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