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解读《黄山区关于免除城乡居民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和生态安葬费用实施细则》
问:黄山区出台这项免除殡葬费用政策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们出台这项政策,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等上级部门关于殡葬改革的文件精神,推动殡葬事业朝着绿色、文明、普惠方向发展,切实减轻群众的基本丧葬负担,提升大家在殡葬服务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问:哪些人死亡后可以免除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答:以下人员符合条件:具有黄山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黄山区中职院校全日制就读的非黄山区户籍学生;驻黄山区部队现役军人;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1 年以上、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取得本地居住证的人员。但需注意,骨灰盒装棺再葬不享受免除费用政策,且安葬时墓穴占地面积、墓碑规格要符合我区殡葬规定。
问: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具体包含哪些项目?
答:主要包括遗体接运(限黄山市内或 100 公里以内接运)、遗体冷藏存放(普通冷藏 3 天以内)、遗体火化(含遗体火化、骨灰清理和装袋)、骨灰寄存(存放期限 1 年以内)这四个基础服务项目。
问:办理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先,经办人在殡仪馆办理丧事时,按实际费用据实结算,填写《黄山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由殡仪馆盖章确认;其次,按殡葬政策规范安葬,入葬黄山区城区公益性公墓无需出具证明,入葬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需由所属乡镇、村居出具骨灰盒规范安葬证明;然后,经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区数据资源局社会事务窗口(民政窗口)申请;接着,区民政局核实申请对象落实殡葬政策情况,每月 20 日前汇总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财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经办人;最后,财政部门审核后,由民政部门将免除资金拨付到经办人提供的补助发放卡。
问:生态安葬费用免除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和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的适用对象一致,即黄山区户籍城乡居民、黄山区中职院校全日制非黄山市户籍学生、驻黄山区部队现役军人、与本地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且缴养老保险 1 年以上并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取得本地居住证人员,这些人员死亡火化后,在试点公墓(黄山区城区公益性公墓)进行生态安葬可免除相关费用。
问:怎样才算符合生态安葬,能免除哪些费用?
答:采用将骨灰装入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埋入土中,并在安葬区域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绿化,不单设硬质墓穴和墓碑的安葬方式,就符合生态安葬要求,这种情况下可免除公墓内安葬时产生的所有费用。
问:申请生态安葬费用免除需要走哪些程序?
答:丧事承办人向公墓单位提出生态安葬申请,填写《黄山区生态安葬免费申请表》;公墓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送区民政局;最后,公墓单位协助丧属进行生态安葬,并直接免除安葬费用。
问:申请费用免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四项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全免,需提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卡片)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学生还需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公墓证、安葬公墓所在镇村出具的按要求火葬等证明材料、《黄山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免费资金返还的银行卡复印件;申请生态安葬费用全免,需提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卡片)原件及复印件(在读学生还需学校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黄山区生态安葬免费申请表》。
问:免除的殡葬费用由谁来承担?
答:四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由区财政据实结算;生态安葬费用由黄山区城区公益性公墓直接免除,确保政策能够切实落地。
问: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如果有疑问该咨询谁?
答:本实施细则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咨询黄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联系电话:0559-85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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