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民政局承担的任务有二十多项,涉及法律、法规及其它法规文件七十多个,具有鲜明的社会性、群众性、多元性特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整个社会稳定紧密相连,主要职能有: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核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减灾和生产自救活动。
3、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监督实施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指导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工作。
4、组织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指导全区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5、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工作;指导全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监督落实全区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区福利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报和管理;指导全区福利企业的人员培训、信息咨询、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领取生产许可证工作。
6、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审核上报烈士称号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落实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协调全区“双拥”工作。
7、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以及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
8、组织做好全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全区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办群众自治组织的评比表彰和申报工作。
9、研究和修定全区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全区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各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负责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10、负责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注销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地名资料的补查更新;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
11、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习俗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儿童依法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殡葬改革规范性文件;推行殡葬改革并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的预、决算。
14、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资金。
15、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7、研究拟定城镇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
18、负责全区老龄工作。
19、负责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黄山区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1户,黄山区老龄办的预算是并入烈士陵园的预算中的。
纳入黄山区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黄山区民政局本级 |
|
2 |
黄山区军队离退休 |
|
3 |
黄山区军休站 |
|
4 |
黄山区救助站 |
|
5 |
黄山区双拥办 |
|
6 |
黄山区低保中心 |
|
7 |
黄山区福利院 |
|
8 |
黄山区烈士陵园 |
|
9 |
黄山区民间组织管理局 |
|
10 |
黄山区殡葬管理所 |
|
11 |
黄山区老龄办 |
|
12 |
黄山区民政专项 |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616.52万元,支出总计616.52万元。与2012年相比,收、支总计增长47.8%,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安置较上年增加了250.42万元,其他工作经费均下降约10%。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1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6.52万元,占100% 。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52万元,占100%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596.88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197.74万,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拥军优属 、民间组织管理及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85.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退役安置”支出决算261.79万,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工资支出及死亡抚恤金等支出;“社会福利”支出决算26.52万,主要用于老年福利、殡葬、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福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决算10.64万;“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4.21万。
2.“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6.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5.46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决算1.35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2.8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2.83万元, 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
附件:1.黄山区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 黄山区民政局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 黄山区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 黄山区民政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 黄山区民政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表
黄山区民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决 算 数 |
|
合 计 |
20.6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
公务接待费 |
9.9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7 |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7 |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黄山区民政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0.7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城乡低保核查、核灾、救助、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4年,黄山区民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黄山区民政局公开电子邮箱:hstpmzj@163.com
黄山区民政局
2015年8月1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