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08/201612-00002 信息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公告 发文日期: 2016-03-04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6-03-0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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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4 08:36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黄山区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2.6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6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6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区民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5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3.85万元,下降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未作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6.5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6.5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不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乡镇来人来访联系业务工作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65万元,因我区公车改革自2016年3月份开始,该预算全部为1-2月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城乡低保核查、核灾、救助、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
    黄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hstpmzj@163.com
 
 
黄山区民政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