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408/202203-00047 信息分类: 公开制度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3-1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民政局政策解读制度

发布时间:2022-03-16 15:44 信息来源:黄山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能监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解读制度:

一、明确解读范围。区民政局报请以区委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区民政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区民政局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二、规范解读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重要政策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在报送拟以区委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政府规章、重要政策的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三、创新解读形式。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形式包括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图解、新闻发布会解读等。要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门户网站等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四、建立解读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