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统计、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扶贫、文明创建、网站和新媒体管理、舆情监测、信息化、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警车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规范运行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指导、协调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管理等工作。承办本机关司法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核。主任:叶鹏成 办公电话:0559-8500179
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组织本系统表彰奖励、实力统计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关心下一代和残疾人、舆情分析及处置工作。管理司法助理员和协助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二)社区矫正股(社区矫正中心)。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审核对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建议,向区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撤销缓刑和假释建议。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股长:陈春 办公电话:0559-8510041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法治宣传工作。股长:王婧 办公电话:0559-8500616
(四)合法性审查股。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涉法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负责或组织起草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对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职责。承办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股长:陶梦雯 办公电话:0559-8500375
(五)行政复议应诉股。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应诉工作。集中办理区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依法由区政府裁决的事项。承办或指导部门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参与区政府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仲裁、执行案件的办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股长:张炳生 办公电话:0559-8500375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审查、认定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资格初审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区直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承担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协调工作。研究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股长:陶梦雯 办公电话:0559-8500375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的初审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股长:高爱珍 办公电话:0559-8500148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法律援助的宣传、调研、对外交流工作。配合监督管理法律援助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活动。股长:汪美珍 办公电话:0559-8500148
(九)政治部。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办公地址:黄山区桃源路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