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黄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 2024 年预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牵头起草了《黄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区实际,根据上级要求,会议研究决定。
三、工作目标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阳光财政”。
四、主要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乡镇应切实履行主动公开主体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以及预算绩效、政府债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并对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五、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严格规范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公开原则进行。
六、创新举措
该文件的施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预算透明度,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七、下步工作
公开过程中,认真开展自查,督促所属单位及时纠正错漏。公开后,对公开情况常态化跟踪核查,确保预算信息长期保持公开状态。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负责预算公开的检查实施及检查结果统计、报送、通报等,区财政局预算股、支出科室以及各部门主动配合。
八、政策咨询电话
如有对文件不理解之处,可向黄山区财政局预算股具体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22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联系人:李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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