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会有什么处理?
答: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管理的通知》(黄财购〔2024〕71号)文件,区财政部门对项目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