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结果情况的公告
黄山区审计局于2025年3月起对黄山区财政局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7月21日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积极整改。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整改
1.财政资金统筹后支出进度较慢。2025年6月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财政收支情况,研究支出安排事宜。已经全部形成支出。
2.结余结转资金未清理收回。已通知预算单位对符合回收条件的资金于6月底前自行上缴区国库。
(二)财政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
1.部分单位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超上年预算50%以上。2025年9月印发《关于全面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区级部门2026-2028年支出规划及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10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的通知》,督促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预算收入完成率较低。提醒部门根据市场预测情况编制2026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年初预算收入。
3.纳入本级项目管理的预算指标执行较差。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下一步,继续提高本级项目管理的预算指标执行效率。
(三)“公物仓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
1.监督检查未落实到位。我局2025年6月开展了财政财务管理检查,共发现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3个,并于2025年7月对财政财务检查(含固定资产3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已反馈单位按要求整改;并对单位配置、使用、处置固定资产按管理办法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2.存量资产盘活利用不够。审计期间已督促3家单位将闲置资产全部入仓。截至目前,已摸排5件存量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
3.入仓资产未登记入账。我局已督促龙门乡卫生院、新丰乡卫生院、谭家桥镇政府3家单位将入仓资产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的问题整改
1.4台信创产品未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台账。审计期间,我局已督促区数据资源局、民政局、住建局、司法局已将信创设备录入固定资产。
2.信创产品存在“替而不用”情况。审计后,区司法局及时将该信创产品投入使用。
3.数智松防平台信息系统未定级备案。数智松防平台7月31日已完成本地化部署。通过第三方测评后,已向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备案。
4.数智松防平台建设内容调整不规范。2025年7月10日已按规定向区数据资源管理报备数智松防平台建设调整内容。完成整改。
5.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未实施。区城管局已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工作,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五)“本区罚没收入征收管理情况”的问题整改
1.罚没收入管理不规范。2025年7月30日,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非税【2025】37号),明确罚没财务管理制度和处置审批及备案制度。结合相关检查,重点核查执法机关是否对罚没财物加强保管,是否建立财物台账、保管制度,出库手续是否合规齐备等。
2.行政处罚的程序不合规。
(1)超规定时间缴纳罚款。审计报告反应的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决定,超规定缴纳罚款时间。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建立健全罚款缴纳跟踪监督机制。二是对于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当事人,主动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为其提供帮助和指导,引导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延期缴纳手续。三是强化监督与考核。加强对罚款缴纳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未按规定制作《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区交通运输局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法律意识。多次召开学习会,对全体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学习《责令改正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制作规范和重要性,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建立执法文书审核制度,由法制部门对每一份《责令改正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审核,检查文书的制作是否符合规定,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3.罚没财物管理不规范。
(1)罚没款未做到应收尽收。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全体民辅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印发《关于对罚款未执行的道路交通违法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的通知》。采取依法履行催告、申请法院执行,已催缴29起涉。下一步,对未及时缴纳的,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采取依法履行催告、申请法院执行,保障处罚落实到位。
(2)罚没物品未按规定处理。甘棠所对办案民警开展对《安徽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学习。2025年7月24日对收缴期限届满的罚没物品进行梳理并集中销毁。目前甘棠所期限届满收缴物品已全部销毁。2025年10月区公安分局向各执法办案部门印发《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开展到期涉案财物集中清理方案》,要求及时处置到期涉案财物,防范财物流失。
4.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8月18日组织学习《民法典》中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提升合同管理意识。明确今后的合同约定过程中,严格约定合同事项,履行合同约定条件。
(六)“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整改
1.创业担保贷款结余结转资金未清理。我局2025年7月已将创业担保贷款结余上缴区国库统筹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2人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未免除反担保。审计后,区人社局对2025年6月至9月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开展排查梳理,共有6户符合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全部给予了免除反担保要求。
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5年下达的财政普惠金融专项资金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七)“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方面”的问题整改
1.部分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下一步,继续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支出进度。
2.工程管理不够规范。
(1)工程超合同工期未完成竣工验收,黄山一中学校2025年6月13日组织工程项目五大责任主体到现场进行竣工验收;2025年6月28日谭家桥镇政府对东黄山国际休闲度假区35KV苦谭337线部分线路迁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2)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区国资公司7月1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增强工程价款结算意识;2025年5月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3)工程建设资料不规范。区国资公司2025年7月1日组织学习《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加强工程监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文件;对后期建设项目过程管理的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现场管理和内业资料等进行了检查;2025年8月,区国资公司修订印发了《黄山市黄山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黄资营〔2025〕41号)。
(4)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2025年6月15日谭家桥政府组织学习《政府投资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黄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则规程》以及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同时分析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要加强学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2025年6月21日谭家桥镇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预付款与结算款与招标文件一致。
黄山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2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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