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社局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4〕2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执行:
1、事业单位需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申报职称须填写《黄山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详见附件2)。
2、调整继续教育登记验证载体。根据市局通知,即日起,不再发放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纸质证书,改用《黄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证表》(见附件3)(原未用完的证书可以继续使用)。学时登记审验时,首先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继续教育基地对相关年度的专业科目学时进行盖章审验;人社部门根据专业科目学时审验情况并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情况,对相关年度的总学时进行盖章审验。
3、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职称申报人选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定)。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规定公示。申报推荐工作应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委托函(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委托评审-委托评审计划),统一到区人社局办理。
4、各系列职称具体申报时间和材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不要贻误申报时间(各系列和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联系方式:区人社局专技事业股 8537121 胡文珊
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ofd
附件2、黄山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doc
附件3.黄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验证表.doc
附件4.2023年度黄山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