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60/202502-00009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2-19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2-1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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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关于就业见习政策的情况说明

作者:黄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2-19 16:50 信息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失业青年参加 3 —12 个月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 2000 元的生活补助。根据见习人数,对见 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 1400 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按照见习人员人均 200 元、100 元标准给予 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指导费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