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60/202505-00017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5-14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5-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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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情况说明

作者:黄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5-14 14:55 信息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