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60/202508-00039 信息分类: 其他权力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受伤害职工余容贵认定工伤决定的公告

作者:黄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8-25 10:05 信息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云南省山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5MA6PUUK97A  法定代表人李西山):

本局于2025年8月8日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黄山认定2025030087),认定余容贵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

因本局于2025年8月19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的黄山认定2025030087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被作拒收处理,现决定公告送达余容贵工伤认定决定:余容贵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黄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黄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玉屏中路6号4楼4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9-8533507

特此公告。

 

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