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60/202602-00010 信息分类: 行政确认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6-02-24
发布机构: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拟认定吴建华等4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

作者:黄山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6-02-24 10:46 信息来源: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2026年第4批)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安徽祁正建设有限公司

*华

195504

2025/8/5

头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合肥双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庄

198005

2025/12/12

左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黄山金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芳

198701

2025/12/25

双足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秦志龙

贵州承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龙

198901

2025/6/18

左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8533507

 黄山市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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