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71/202211-00021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日期: 2022-07-05
发布机构: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07-05
生效日期: 2022.7.5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自然〔2022〕4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5:29 信息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防范,加强基础建设,狠抓责任落实,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毫不松懈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安全保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有关重要事项、重大问题,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自然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调整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及其职责,进一步厘清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各科室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督导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自然资源业务管理、行业管理和日常运行等各个方面,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完善建立安全防范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四)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工作基础。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干部宣传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了解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学习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黄山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安全生产作为本部门一项首要任务来抓。(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风险

针对用地审批、矿产资源开采、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责任单位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

(五)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按照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专项行动及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等部署,充分利用矿产卫片、国土资源日常巡查、矿山动态监测及信访线索核查等手段,结合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从严从重打击各类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破坏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始终保持打击非法活动的高压态势。(局监察大队牵头,地矿股、修复股配合)

(六)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度。依托具有矿产地质和测绘资质专业技术队伍,结合矿山动态监测工作,对全区辖区内所有生产矿山进行实地核查测量,进一步实现采矿权精细化管理,防范因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把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作为矿产资源管理共享共管的基础性平台,继续组织做好2022年信息公示工作,配合省厅专家规范开展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局地矿股牵头,监察大队配合)

(七)强化规划源头防范管控。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消防安全、地质灾害安全等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科学合理布局危化品生产、存储区域。主动做好“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许可审批服务,积极参与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在详细规划中落实安全要素具体空间布局,在村庄规划中落实安全要素管控要求。(局空规股、用管股分工负责)

(八)推动防灾减灾基础能力建设。完善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灾害信息报告要求,及时准确统计报送灾情信息,确保初报迅速、续保及时、核报准确。加强地质勘查与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为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支撑和服务。(局地矿股牵头,权调股配合)

三、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九)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黄山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业务及行业,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城市建设安全等方面,聚焦影响和制约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发展的问题,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制度标准、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局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十)开展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结合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和汛期周期性规律,积极主动与气象、应急等部门会商,分析气象趋势,科学研判,提前部署应对,汛前提请区政府出台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按照局领导地质灾害分片巡查等要求常态化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有针对性部署党的二十大、十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局地矿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十一)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审批规定、未按照规划审批内容建设的,加强与住建等部门协调沟通,督促依法依规限期整改。强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非法开采、无证开采及超层越界开采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按要求落实自然资源市场准入限制。(局监察大队、空规股、用管股、地矿股、权用股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平台,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入脑入心。继续开展“党员干部走基层、讲科普、防地灾”主题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和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地灾防治,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局办公室、地矿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十三)做好自然资源系统办公场所及用车等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办公场所消防设施,对重点部位(机房、档案室)等安全设施进行重点监控。加强对办公大楼防火设备定期检查、更新和维护。对公务车辆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局机关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

(十四)按要求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严格按照区安委会要求,参加区安委办组织的有关会议级活动,落实检查任务,报送巡查记录、考核等有关材料。参与、支持和配合区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与本单位或所管行业(领域)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地矿股牵头,各股室、直属机构、国土中心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