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黄山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严格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以及自然资源部、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决定用半年左右时间,采取集中攻坚的方式,开展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
三、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健全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工作机制,规范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积极培育“徽易登”党建业务融合品牌,树立先进典型,创建示范窗口、评选最美人员,切实发挥正面典型的宣传激励作用。加快推进部144号文和省厅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不断促进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双改进、大提升,严格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发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和优质服务。
四、起草编制过程
2022年9月收到《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组织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局分管
领导要扎实开展全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起草制定《黄山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实施发布。
五、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整治典型问题,提升服务质量:1.整治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提升服务意识。2.整治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提升服务能力。3.整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提升服务效能。4.整治流程优化不到位问题,提升服务规范。5.整治廉洁防控不到位问题,提升服务形象。
(二)培树品牌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1.打造党建品牌。2.推出先进典型。3.创建示范窗口。4.树立最美人物。
六、特色亮点
要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推出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要实行常态化、全员化宣传,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激励不动产登记队伍培育良好作风,提供优质服务,在全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认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七、政策解读人和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部门:黄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政策解读人: 石彭飞;政策咨询电话:0559—8580025。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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