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71/202307-00033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3-07-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自然函〔2023〕2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7-14 09:07 信息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局各股室、直属机构、各国土所:

根据《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和《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2023年6月30日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

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任务,狠抓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事业稳步发展。(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委办配合,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局安委办、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全面贯彻落实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工作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不懈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4.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管理职责,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委办配合,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编制与安全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强化国土安全底线约束。(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

6.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到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

7.严格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紧扣职责分工做好全市自建房规划审批、实施监督,有效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的作用。按照空间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开展线性工程、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尾矿库等用地审批,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依法做好尾矿库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等工作。(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分工负责)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负责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法依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

9.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继续配合住建部门开展自建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对违法用矿用地等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大督办力度,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执法案例。(自然资源权益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监察大队分工负责)

10.督促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系统内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1.落实领导干部靠前排查隐患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在矿产资源审批方面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门槛,规范采矿权审批和监管。配合省市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

13.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查处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监察大队分工负责)

14.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推进尾矿库闭库治理复垦复绿工作;将废弃矿井治理纳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

15.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分工负责)

16.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及汛期、台风、冬季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工作部署和协调联动,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17.根据《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局机关办公楼、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防火场所及重点防火部门,分类开展消防、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局办公室负责,局安委办配合)

四、强化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8.积极推进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矿山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监察大队分工负责)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依法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应急测绘保障预案演练和应急能力测试,督促各地质勘查单位、测绘资质单位完成本系统应急资源填报。(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