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局各股室、直属机构、各国土所:
根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了《黄山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3月14日
黄山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及市委、市政府、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根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摸清动态掌握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排查整改风险隐患质量明显提高;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规划管控,严把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准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为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等方面专项排查整治提供支持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安全科普教育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及时传达、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区安委会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组织学习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对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持续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集中培训月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强化国土空间源头管控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依法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加强规划许可管理,强化源头准入;指导全区将安全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三)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组织实施《黄山市黄山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科学调控矿山数量,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矿山开采规模准入标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法依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和注销关闭等,提前开展下一轮规划编制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采矿权超层越界开采动态监测等日常管理;持续做好废弃矿井封堵和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无采矿许可证、越界采矿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资源枯竭应当关闭退出等矿井的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配合推动建立健全矿井关闭管理长效监管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
(四)严格开展行业安全监管
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指引(试行)》《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以野外安全风险防范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规范作业要求;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持续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地勘、测绘单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按时按要求完成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情况填报工作。
(五)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
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动态巡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并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把控法治防线,筑牢安全防线;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应急等相关部门之间联动、协调,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在用地审批、涉矿审批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依法对其予以限制或禁入,以信用约束增强企业自律,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配合抓好安全专项治理
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全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中落实好消防设施、停车场等规划布局,切实做好办公场所隐患日常巡查、排查及治理,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等;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明确相关用地支持政策,通过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配合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规划布局,在职责范围内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治理提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等;严格按照《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明确的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尾矿库闭库销号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4年4月前)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二)排查治理(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
聚焦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9月)
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治理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2026年10月至12月)
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制度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教训,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保持“归零”心态、“临战”状态,紧绷安全之弦、守牢安全底线,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担当精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严格责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行动、靠前指挥,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支持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落实治理资金,切实做好支撑保障。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股室要按照方案安排的阶段时间节点,对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收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汇总至局安委办(地矿股),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本质提升。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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