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571/202405-0001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土资源、能源,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通知,DOC,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2024-05-15
发布机构: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5-1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自然函〔2024〕11号 词: 安全生产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17:18 信息来源: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次数:

局各股室、直属机构、各国土所:

根据《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自然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

2024年5月15日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自然资源管理职责任务,狠抓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委办配合)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

(局安委办、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黄山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强化地质勘查与测绘行业管理等主要任务,并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稳步推进。

(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管理职责,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督察工作方案》《安徽省安全生产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准备,靠前对接,做好迎接安全生产督察督导准备工作。

(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规划编制与安全有效衔接,充分考虑实施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必要的空间需求和时序安排,强化国土安全底线约束。

(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

7.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依据相关规划做好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用地审批,批后监管到位。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负责)

8.严格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紧扣职责分工做好全区自建房规划审批、实施监督,有效发挥规划引领和刚性约束的作用。按照空间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开展线性工程、危化品企业、化工园区、尾矿库等用地审批,预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分工负责)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负责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依法依规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配合省厅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

10.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盗采、无证勘查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尤其是以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边坡治理等名义开采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实地核查,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执法案例。

(自然资源权益利用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国土监察大队分工负责)

11.督促落实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地质勘查、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分工负责)

12.落实系统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局机关办公楼、机房、档案室、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等重点防火场所及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管理和定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局办公室、局安委办负责)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3.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治理、基础测绘等财政出资项目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组织单位的监管责任,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的主体责任。

(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分工负责)

14.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采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

(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

15.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调区、扩区认定及园区认定复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化工园区安全水平提升。

(自然资源权益利用股负责)

16.配合做好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按照《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自然资源权益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分工负责)

17.配合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推进尾矿库闭库治理复垦复绿工作。将废弃矿山治理纳入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统筹推进。配合做好安全发展改革领域中涉及生态修复相关工作。配合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管护措施。

(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负责)

18.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及汛期、台风、冬季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风险防范,强化工作部署和协调联动,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巡查排查。

(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强化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9.积极推进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矿山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依法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局安委办牵头,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开展应急测绘保障预案演练和应急能力测试,督促各地质勘查单位、测绘资质单位完成本系统应急资源填报。

(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国土监察大队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