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区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
邮编:245700
联系人:余振华
联系电话:13675590815
电子邮箱:121320381@qq.com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5日
《黄山市黄山区浦溪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浦溪单元范围。东至浦溪河,南至慈光路,西至云谷路-浦园大道,北至清溪路南侧林地,面积约103.24公顷。

三、功能定位
宜居宜业、景城交融的滨水复合型城市生活单元。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三区”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一带”:沿浦溪河景观带;
“一轴”:围绕浦园大道打造的产业发展轴线;
“三区”:以居住生活、商业休闲为主导的2处居住生活区以及1处商业休闲区。。
五、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3.2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0.31公顷,主要包含:居住用地面积59.6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96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7.5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7.61公顷、绿地与开敞用地面积13.58公顷。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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