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黄山区太平经开南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区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黄山区太平经开南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0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5室
邮编245700:
联系人:余振华
联系电话:13675590815
电子邮箱:121320381@qq.com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0日
《黄山市黄山区太平经开南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太平经开南单元范围。东至浦溪河,南至昌溪一路,西邻镇区边界,北至慈光路,面积约339.96公顷。

三、功能定位
黄山区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基地。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带”:沿浦溪河景观带;
“三轴”:围绕浦园大道、金城大道和黄荆路打造的3条产业发展轴线;
“四区”:以智能制造装备、新材料生产为主导的3处工业生产区、以及1处居住生活区。
五、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9.96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43.5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47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19公顷、工业用地217.15公顷、物流仓储用地面积5.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3.8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82公顷、绿地与开敞用地面积24.77公顷,留白用地面积0.11公顷。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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