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黄山区芙蓉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区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黄山区芙蓉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45700
联系人:余振华
联系电话:13675590815
电子邮箱:121320381@qq.com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5日
《黄山市黄山区芙蓉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为市级国空划定的芙蓉单元范围。东至北海路,南至翡翠西路,西至浦溪河北岸,北至平湖西路,规划用地面积202.87公顷(约3043.05亩)。

三、功能定位
功能融合、空间高效、设施完善、风貌宜人的活力社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轴:沿平湖西路形成城市发展轴,规划促进商业服务功能沿路集聚。
两组团:单元南部为社区生活组团,规划重点加强城市更新引导,重点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空间品质;单元西北部为综合配套组团,规划重点保障上位规划确定的交通运输设施、公用设施的空间需求。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00.95公顷,主要为保留现状住宅和社区服务设施。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26公顷,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31.98公顷,全部为商业用地。
4、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2.93公顷,主要为现状道路。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5.30公顷,包括排水用地、通信用地和邮政用地。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45公顷,包括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为城西南公园、浦溪河沿河公园绿地、芙蓉广场等公园和广场。
7、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2.43公顷,主要为单元应对发展不确定性。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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