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黄山区轩辕单元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相关要求,依据《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区政府组织编制了《黄山市黄山区轩辕单元详细规划》。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
2、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245700
联系人:余振华
联系电话:13675590815
电子邮箱:121320381@qq.com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5日
《黄山市黄山区轩辕单元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各类专项规划、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规规范。
二、规划范围
为市级国空划定的轩辕单元范围。东至丹霞路,南至轩辕大道,西至浦溪河东岸,北至翡翠东路,规划用地面积225.92 公顷(约 3388.8 亩)。

三、功能定位
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浦溪河东岸品质居住区。
四、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片”的空间结构。
一轴:沿轩辕大道形成城市发展轴,规划促进高品质住宅沿路集聚。
一片:为轩辕综合发展片,规划重点完善公共服务、商业配套功能,提升单元空间品质。
五、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17.18公顷,主要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农村宅基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05公顷,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文化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5.32公顷,全部为商业用地。
4、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9.17公顷,主要为城镇干路、支路及交通场站用地。
5、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06公顷,包括环卫用地。
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93公顷,主要包括浦溪河沿河的公园绿地。
7、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1.56公顷,主要为单元应对发展不确定性。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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