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浦溪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2020〕24号),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浦溪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浦溪河,位于黄山区行政区划内。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个县区,具体见附件。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浦溪河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浦溪河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代理履行)主体及履行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黄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月8日
附件:
浦溪河涉及县(市、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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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序号 |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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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
黄山区 |
甘棠镇 |
1 |
芙蓉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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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凤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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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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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主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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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庄里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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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十字畈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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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张家埂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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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城镇 |
8 |
金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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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辅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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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 |
10 |
黄山风景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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