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985/202301-0001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公告,其他,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3-01-3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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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周志福解读】黄山区2023年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作者: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7:17 信息来源: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自建房管理,推动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12号)、《黄山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黄安办〔2022〕20号)等法规、文件要求。

二、 政策制定过程

近期,我省相继出台《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宣传贯彻《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群众自建房安全管理法律意识。

三、 政策主要目标

紧扣“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原则,将自建房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提前谋划,靠前部署,加强针对性防范措施。重点紧盯学校、景区和医院周边重点区域等高风险场所及“六类人群”居住房屋,突出3层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发现一栋整治一栋,实现动态清零,确保自建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深入排查分析研判自建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整治,及时消除房屋隐患;对初步研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同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员: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志福,咨询电话:0559-858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