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周志福解读】黄山区2023年度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自建房管理,推动我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12号)、《黄山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黄安办〔2022〕20号)等法规、文件要求。
二、 政策制定过程
近期,我省相继出台《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分别于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各乡镇要广泛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宣传贯彻《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群众自建房安全管理法律意识。
三、 政策主要目标
紧扣“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原则,将自建房安全管理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提前谋划,靠前部署,加强针对性防范措施。重点紧盯学校、景区和医院周边重点区域等高风险场所及“六类人群”居住房屋,突出3层以上、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和动态监测,发现一栋整治一栋,实现动态清零,确保自建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深入排查分析研判自建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整治,及时消除房屋隐患;对初步研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同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员: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志福,咨询电话:0559-85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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