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985/202310-00001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民,公告,其他,青少年,中年,老年,其他 发文日期: 2023-10-08
发布机构: 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3-10-0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工作推进】黄山区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10-08 08:49 信息来源: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国办和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加强信息收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其中基础信息92条,重点领域信息55条,基层政务信息185条。

加强基层信息政务公开落实。基础信息中发布工作动态277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双随机、一公开”169条,招标采购5条,回应关切信息20条。召开黄山区住建局近十年建设发展新闻发布会、黄山区“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政策解读共计2场新闻发布会。通过基础信息公开,全面展现区住建局各项职能履行情况。

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中公开。积极与业务股室对接,及时公开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共计31条;及时公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给水水质等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共计69条;及时公开公共租赁房及老旧小区改造等住房保障信息共计52条。

扎实开展基层两化领域公开。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等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办理流程、发放方式、咨询电话等信息,2022年7-12月全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294户家庭,发放补贴30879元,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信息收集发布人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加各业务股室联络员具体收集政务信息,确保信息能在第一时间收集发布。完善信息报送审核制度。根据“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准上网”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范围,确保涉密信息不外露。做好文件信息政策解读。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我局在做好黄山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基础上,还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互联网+监管”平台和“信用黄山”网站进行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善,监管事项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成效。提高热线办理实效。对部分扫尾项目或附属工程出现的因工程款支付而产生的劳资纠纷,联合人社部门加大调处力度,建筑领域工资清欠形势总体平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根据部署,及时完善局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整改反馈。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水平。2022年1月5日上午,区住建局召开理论学习会,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局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住建局、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本级政策解读多样性需加强,目前政策解读主要为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尚未开展漫画解读、视频解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学习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最新精神,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