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从5月开始,我区受强降雨影响,易发生洪涝或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汛防台形势严峻,为有效农房管理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5年汛期农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应切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防汛工作,结合落实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具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要及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落实安全责任,做好防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农村房屋使用安全。对已确定为危房的,要进行重点盯防,强化应急处置,实行动态监管,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指导有关人员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确保汛期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增强农村房屋安全防汛责任意识
各乡镇要认清防汛关键期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把防汛防灾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时刻紧绷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助结合,坚持常态防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灾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重。重点关注切坡建房、低洼处农房、经营性自建房、“六类人群”房屋等,要充分估计问题,周密制定措施,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安全
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要做到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各有关乡镇要加强技术指导,在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节点施工时,技术人员要现场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要规范施工队伍,危房改造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或违规建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特别是正在雨季实施改造的工程,要保障改造房屋建设安全。
四、提高农村房屋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房屋防汛抗灾救灾工作,按照不同暴雨预警信息,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如沙袋、抽水泵、发电机)是否充足且功能正常,避灾安置场所(如学校、礼堂)的容纳能力及基础设施完备性,卫星电话、监控设备等应急通讯工具的可用性。要建立农村房屋防汛应急指挥调度体系,严格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水情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确保汛期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转移群众和群众财产,严格执行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对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稳定。
五、扎实做好其他村镇建设领域防汛工作
一是做好汛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乡镇要配合中环洁公司合理调度一线环卫人员,利用下雨间歇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扫保清运和汛后清淤工作。组织汛后河道大清理行动,待河道水位下降至安全水位线时配合中环洁公司安排人员全面清理河道生活垃圾,同时统计洪水中损失的垃圾容器数量,逐步进行添置。二是做好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等 历史文化遗产防汛工作。检查历史建筑的结构稳定性,重点关注墙
体裂缝、屋顶渗漏、地基沉降等问题进行动态巡查,评估强降雨或洪水冲击风险。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如疏通堵塞河道、加固危房结构,无法即时整改的需落实临时度汛措施(如设置警示牌、围挡)。
黄山区住建局
2025年6月3日
关于做好2025年汛期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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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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