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2025年黄山区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5年黄山区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切实做好黄山区住建系统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和完善了《2025年黄山区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4月18日
2025年黄山区住建局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黄山区住建系统防汛各项工作,指导住建系统有关部门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洪涝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务必将防汛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机关、各部门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具体工作实行定员定岗。因人员变动,动态调整黄山区住建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余狮红任领导小组组长,洪建春、周志福、蒋超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心、区住房和物业管理中心和自来水公司等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余狮红
副组长:洪建春、周志福、蒋 超
成 员:朱小龙、王骏翔、缪丽娟、周巨清、杜荣明
方永志、陈玮奇、郑 源、王振兴、顾剑琳
金家麟
领导小组职责:区住建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防汛救灾应急救援调度,汛情紧急时,牵头领导按责任和分管领域职责组织巡查和抢险,其他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参与防汛,做好带班值守。
二、职责分工
结合住建系统职能和工作实际,分4个工作组:
(一)房屋市政工地安全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全面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特别是对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围(挡)墙、临时用电、临时设施、塔吊、人货梯等施工机械设备、外脚手架安全等进行安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防汛期间,做好沿街塔吊警戒管理,在塔吊影响范围内立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及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拉设警戒线、封路等临时管控措施。
责任领导:蒋 超
第一组:
组长:王振兴 成员:张 晶、陈胤伟
第二组:
组长:郑 源 成员:侯 飞、杜凌云
(二)物管小区安全工作组: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完善小区应急防汛预案,及时检查汛期防汛沙袋、防汛板等防汛用具储备情况,根据小区实际建立应急抢险处理小队,落实汛情应急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针对小区地下车库、低洼地段等易积水区域提高防控力度,强化排查频率,同时检查排水设施设备畅通完好情况,发现积水情形及时处理,对积水严重的区域及时做好引流和抽水措施。
责任领导:洪建春
龙西社区工作组:
组长:洪建春 成员:汪晓华
龙北社区工作组:
组长:陈玮奇 成员:程晶娜
平东社区工作组:
组长:王鹏程 成员:陈 强
芙蓉社区工作组:
组长:顾剑琳 成员:饶碧婧
(三)自建房安全工作组:开展汛期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重点紧盯民宿、写生基地(驻地)、学校周边出租房等涉及公共安全及 3层及以上、加建改建扩建、人员密集等经营性自建房。强化对地质灾害点周边以及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自建房和前期采取管控措施、未完成整治销号的自建房的安全巡查。督促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严格落实安全排查和管控整治措施,力求第一时间发现隐患、消除隐患,发现危险果断采取紧急避险和抢险救援措施。
责任领导:周志福
第一组:
组长:余狮红 成员:方永志、何峰、属地乡镇(焦村镇、耿城镇、乌石镇)
第二组:
组长:周志福 成员:周巨清、王长军、属地乡镇(太平湖镇、甘棠镇、仙源镇、新明乡、三口镇、谭家桥镇、汤口镇)
第三组:
组长:朱小龙 成员:刘向宇、属地乡镇(龙门乡、永丰乡、新华乡、新丰乡)
(四)保障房安全工作组:组织运营单位对各公租房、直管公房、保租房及城市危旧房进行重点排查,找准薄弱环节,强化问题整改,及时化解风险,确保“不死人、不倒房”。对有发展变化趋势的隐患点立即制定防范预案,细化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确保隐患变化掌控到位。
责任领导:周志福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股
三、应急准备
强化底线思维,克服侥幸思想,紧扣房屋市政工地、物管小区、自建房、保障房等重要领域安全,建立健全应急队伍,配备必要装备,定期开展培训,全力保障住建领域安全运行;明确防汛救灾应急工作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分工,及早动员、及早部署,指导督促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建立重点风险隐患台账,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限时整改措施。
成立住建应急抢险分队:黄山市蓝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人)、黄山徽弘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人、挖掘机2台)、黄山市黄山第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抽水机2台)、黄山利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人、抽水机1台、发电机1台)
防汛保障车辆:皖JA2783 驾驶员:王刚(18655900022)
四、预警和预防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汛情发展趋势,保持信息畅通,有关责任人员要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科学调配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应急处置
根据黄山区住建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及时响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信息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全面,重要信息一事一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首报基本情况,再续报详情。重大险情、人员伤亡等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2.及时处置
指导和组织房屋市政工地、物管小区、自建房、保障房等行业和单位落实防汛措施,督促指导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属地政府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汛情倒塌或冲毁的房屋内人员。
3.后期处置
整理和检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汛期救灾应急防范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对灾害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应急经验教训,查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六、工作纪律和值班值守要求
1.防汛期间机关和各单位负责人不得离开本区,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必须请假获准;
2.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确保通讯畅,区住建局防汛救灾办公室值班电话:8580980,局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擅离职守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防汛救灾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给予行政处分。
3.汛期应急防范处置和抢险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救援救灾到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擅离职守的,出现险情、灾情未及时采取措施、不报告、漏报、错报的,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对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印发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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