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依据
本规划严格遵循国家与地方相关战略部署及政策要求,主要制定依据如下:
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该《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城乡建设的总体方向与重点任务,要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具体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提出:
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推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加快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推广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完善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塑造城乡特色风貌。
基于上述要求,区住建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前瞻性谋划了本区“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10项主要任务,即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与形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历史文脉与风貌保护,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筑牢城乡建设安全防线,强化行业监管与服务效能。
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4-2035年)》
该项文件部署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区实际,将其中以下7个方面纳入本区“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动中心城区与乡镇协调发展,提升城镇承载能力。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管网更新改造,构建智慧市政体系,提升设施运行效能。
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城乡风貌管控,塑造特色城乡形态。
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城市运行管理机制,筑牢城乡建设安全防线。
三、《黄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本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明确提出四项重点任务,是编制本规划的直接依据:
推进城市更新和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实施管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深化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生态宜居城乡。
加强历史文脉保护与城乡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以上三级规划文件的核心精神与具体要求,共同构成了黄山区“十五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的根本遵循与内容基础。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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