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6月行政处罚情况
作者: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6-30 11:40
信息来源:黄山区农业农村局(黄山市黄山区乡村振兴局、黄山市黄山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阅读次数:次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身份证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苏*峰 | 342922********0273 | 黄农(渔)简罚﹝2025〕4号 | 2025年4月1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 | 胡*利 | 340504********0018 | 黄农(渔)简罚﹝2025〕5号 | 2025年4月1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 | 胡*利 | 340504********0010 | 黄农(渔)简罚﹝2025〕6号 | 2025年4月1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 | 金*郎 | 341024********201X | 黄农(渔)简罚﹝2025〕7号 | 2025年4月1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6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 | 陆*君 | 320219********7011 | 黄农(渔)简罚﹝2025〕8号 | 2025年4月1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 | 叶* | 341003********1012 | 黄农(渔)简罚﹝2025〕9号 | 2025年4月2日,在太平湖新明壕家园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7 | 周*民 | 320411********0611 | 黄农(渔)简罚﹝2025〕10号 | 2025年4月2日,在太平湖新明壕家园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8 | 凌*保 | 1962.1******** | 黄农(渔)简罚﹝2025〕11号 | 2025年4月2日,在太平湖新明猴坑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9 | 韦*军 | 340521********1612 | 黄农(渔)简罚﹝2025〕12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老政府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0 | 韦*云 | 1965.9******** | 黄农(渔)简罚﹝2025〕13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老政府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1 | 金* | 341003********0019 | 黄农(渔)简罚﹝2025〕14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2 | 邵*日 | 341003********2619 | 黄农(渔)简罚﹝2025〕15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3 | 陆*龙 | 340823********2558 | 黄农(渔)简罚﹝2025〕16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4 | 王* | 340104********0031 | 黄农(渔)简罚﹝2025〕17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荣盛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5 | 唐* | 510402********471X | 黄农(渔)简罚﹝2025〕18号 | 2025年4月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老政府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6 | 方*伟 | 1964.8******** | 黄农(渔)简罚﹝2025〕19号 | 2025年4月5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7 | 鲍*建 | 342726********0028 | 黄农(渔)简罚﹝2025〕20号 | 2025年4月5日,在太平湖乌石吴家洲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8 | 马*强 | 341024********0019 | 黄农(渔)简罚﹝2025〕21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乌石吴家洲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19 | 邢*宝 | 340901********0032 | 黄农(渔)简罚﹝2025〕22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和平桥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0 | 程* | 342530********3512 | 黄农(渔)简罚﹝2025〕23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和平桥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1 | 郭*友 | 340521********1313 | 黄农(渔)简罚﹝2025〕24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和平桥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2 | 程*铬 | 342530********3518 | 黄农(渔)简罚﹝2025〕25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和平桥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3 | 马* | 340721********0112 | 黄农(渔)简罚﹝2025〕26号 | 2025年4月6日,在太平湖和平桥内禁渔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4 | 汪*德 | 341003********1015 | 黄农(渔)简罚﹝2025〕27号 | 2025年4月9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9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5 | 陈*志 | 342530********3919 | 黄农(渔)简罚﹝2025〕28号 | 2025年4月10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9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6 | 黄*龙 | 341003********0013 | 黄农(渔)简罚﹝2025〕29号 | 2025年4月11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9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7 | 汪*平 | 342922********0274 | 黄农(渔)简罚﹝2025〕30号 | 2025年4月12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9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8 | 陈*飞 | 341003********2814 | 黄农(渔)简罚﹝2025〕31号 | 2025年4月13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9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29 | 陶*星 | 341003********2819 | 黄农(渔)简罚﹝2025〕32号 | 2025年4月15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老政府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4年4月1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0 | 李*川 | 341003********2218 | 黄农(渔)简罚﹝2025〕33号 | 2025年4月15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曹家庄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4年4月1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1 | 周*刚 | 341003********1816 | 黄农(渔)简罚﹝2025〕34号 | 2025年4月15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曹家庄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4年4月1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2 | 李*宏 | 340221********0431 | 黄农(渔)简罚﹝2025〕35号 | 2025年4月15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荣盛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4年4月1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3 | 佟* | 210111********433 | 黄农(渔)简罚﹝2025〕36号 | 2025年4月15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老船厂禁渔垂钓水域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4年4月15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4 | 叶*云 | 330522********6935 | 黄农(渔)简罚﹝2025〕37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5 | 何* | 340901********3017 | 黄农(渔)简罚﹝2025〕38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6 | 吴*根 | 340901********3013 | 黄农(渔)简罚﹝2025〕39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8001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7 | 张*飞 | 341003********3213 | 黄农(渔)简罚﹝2025〕40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双河口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8 | 莫*康 | 341003********3211 | 黄农(渔)简罚﹝2025〕41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双河口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39 | 汪* | 342923********6656 | 黄农(渔)简罚﹝2025〕42号 | 2025年4月17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17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0 | 朱*辉 | 341003********3016 | 黄农(渔)简罚﹝2025〕43号 | 2025年4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何家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1 | 邢*军 | 341003********2015 | 黄农(渔)简罚﹝2025〕44号 | 2025年4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何家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2 | 林*兵 | 341024********4412 | 黄农(渔)简罚﹝2025〕45号 | 2025年4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何家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3 | 高* | 342923********2919 | 黄农(渔)简罚﹝2025〕46号 | 2025年4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何家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4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4 | 王*贵 | 340224********3111 | 黄农(渔)简罚﹝2025〕47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章家坦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5 | 田* | 342922********0771 | 黄农(渔)简罚﹝2025〕48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吴家洲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6 | 李*广 | 342425********2217 | 黄农(渔)简罚﹝2025〕49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3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7 | 吴*星 | 341022********1317 | 黄农(渔)简罚﹝2025〕50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8 | 王* | 341002********0218 | 黄农(渔)简罚﹝2025〕51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49 | 汤*定 | 341022********1331 | 黄农(渔)简罚﹝2025〕52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0 | 王* | 341022********1310 | 黄农(渔)简罚﹝2025〕53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1 | 王*平 | 342701********2817 | 黄农(渔)简罚﹝2025〕54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2 | 陆*章 | 331024********031X | 黄农(渔)简罚﹝2025〕55号 | 2025年5月13日,在太平湖乌石红杉林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14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3 | 刘*宝 | 342530********5016 | 黄农(渔)简罚﹝2025〕56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4 | 尹* | 342530********521X | 黄农(渔)简罚﹝2025〕57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5 | 范* | 341003********0030 | 黄农(渔)简罚﹝2025〕58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6 | 徐* | 342923********2631 | 黄农(渔)简罚﹝2025〕59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7 | 陶*文 | 1986年3******** | 黄农(渔)简罚﹝2025〕60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8 | 宋*加 | 410882********5014 | 黄农(渔)简罚﹝2025〕61号 | 2025年5月26日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珍珠馆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6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59 | 叶*东 | 330523********431X | 黄农(渔)简罚﹝2025〕62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西山口上游10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0 | 王* | 341003********0810 | 黄农(渔)简罚﹝2025〕63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1 | 孙*钊 | 341003********2212 | 黄农(渔)简罚﹝2025〕64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2 | 张*阳 | 341003********2012 | 黄农(渔)简罚﹝2025〕65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茶儿垅下游500米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3 | 曹*松 | 342923********2612 | 黄农(渔)简罚﹝2025〕66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吴家洲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4 | 章*勃 | 342923********2610 | 黄农(渔)简罚﹝2025〕67号 | 2025年5月28日,在太平湖乌石吴家洲禁渔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5月28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5 | 李*飞 | 341003********2619 | 黄农(渔)简罚﹝2025〕68号 | 2025年6月12日晚在太平湖和平桥禁渔区禁渔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6月1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6 | 张*乐 | 341002********0414 | 黄农(渔)简罚﹝2025〕69号 | 2025年6月22日18时26分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区禁渔期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6月2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 |
67 | 程* | 341022********0531 | 黄农(渔)简罚﹝2025〕70号 | 2025年6月22日18时27分在太平湖共幸库湾禁渔区禁渔期水域垂钓,被黄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查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 罚款200元整。 | 0.02 | 2025年6月22日 | 黄山市黄山区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