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林业局2023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林业系统各单位:
根据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为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现制定区林业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严格值班值守。清明当天(4月5日)局机关、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九龙峰自然保护区全员上班,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并按规定开展巡查,原则上不许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二、开展宣传教育。全系统各单位电子显示屏要滚动播出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在主要林区、交通要道路口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各单位宣传车要按照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无死角、无空白。
三、加强巡查督查。区林业局在清明期间将组织专门督查巡查组,对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各基层单位的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巡查。(巡督查人员安排表附后)
四、严查违规用火。各乡镇林业站要联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巡护巡查,加强清明期间专职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的监管,督促其上路巡护巡查并正确使用“智慧护林员”APP。严查违规野外用火,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前要以严查违规野外用火为主要工作,要确保每天都有执法力量上路巡查。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抓”的原则,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
五、落实应急措施。黄山国有林场、太平湖国有林场的森林消防中队要靠前驻守,集中待命,配齐“以水灭火”装备,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
六、带头文明祭祀。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亲属上坟祭祀一律不准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违者由局党组进行追责。全体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还要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示范员、信息员和监督员,劝导家庭其他成员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上坟不烧纸,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清明期间,如出现阴雨天气,森林火险等级较低时,由局办公室决定是否启动本方案。
附件:黄山区林业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巡查安排表
黄山区林业局
2023年3月29日
黄山区林业局清明期间森林
防火巡查安排表
一、巡督查人员分组
第1组:汪长根、张锐奎、葛银银。责任片区:乌石镇、太平湖镇、太平湖国有林场乌石片和太平湖片;车辆:皖JK9968,驾驶员:陶缘媛。
第2组:刘骏、朱虹、陈杰。责任片区:汤口镇、谭家桥镇、黄山国有林场谭家桥片;车辆:皖JQ2608,驾驶员:刘子瑞。
第3组:张学军、许星合、王世琪。责任片区:焦村镇、九龙峰自然保护区、黄山国有林场焦村片。车辆:皖JEN679,驾驶员:杨军民。
第4组:唐勇、章暾、朱国禹;责任片区:三口镇、仙源镇、新明乡;车辆:皖JV3727,驾驶员:钱雷。
第5组:吴忠庆、胡然、王芷涵;责任片区:新华乡、新丰乡、永丰乡、太平湖国有林场游山片。车辆:皖JS666L,驾驶员:李勇。
第6组:王富东、徐兴、钟磊;责任片区:甘棠镇、耿城镇、龙门乡、黄山国有林场耿城片。车辆:皖JE8937,驾驶员:丁增宁。
第7组:崔志伟、钟国平、黄中华;责任片区:兴源林场。车辆:皖J-25747,驾驶员:崔志伟。
二、值班应急组:区林业局除外出巡查的所有值班人员;车辆:林业局机关所有车辆(召集人:汪笑冬)。
三、总调度:任家胜;车辆:皖J-G8298。
四、工作要求
1、所有通讯工具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确保通讯联系畅通。局办公室调试好二楼会议室视频监控系统,以便全方位开展视频监控调度。
2、加强重点时段巡护工作,巡查人员除中午就餐时间外,要在11:00--14:30之间开展重点巡查,保证不出现断岗、漏岗和严防死守盲区。所有巡查督查人员要在群众上坟祭祀结束后方可撤离。
3、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所在乡镇联系,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制止;出现火情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向所在乡镇和局领导汇报。
4、巡查人员统一穿迷彩服,佩戴巡查标志,所有巡护车辆要配备常用的扑火工具,并在巡护过程中开通宣传喇叭进行宣传。
5、巡查组不得要求乡镇安排人员陪同,巡查人员要在各自责任区巡回督查。
五、总调度要定时或不定时对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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