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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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 根据黄山市黄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黄安〔2023〕2号)要求,在全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认真排查和整改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森林防火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二、工作任务 1.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庄、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焚烧茶棵枝、秸秆等野外用火;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景点景区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森林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加油站、燃气站等设施林下及周边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结合部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五是深入排查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交通干道和林区道路沿线茅草、零星坟墓等重大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六是深入排查与周边市县交界地区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烧入我区境内。 2.重点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检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以及森林防火重点单位责任人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压实责任体系;二是深入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林区宣传教育情况,落实群防群治;三是深入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四是深入检查扑火队伍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靠前驻防、装备配备、扑火安全等情况,确保应急力量部署到位;五是深入检查预案是否修订到位,重点检查定期组织演练、区域联防联控和人员救援救助等内容,做到分级响应;六是深入检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火情信息报送等情况,杜绝脱岗漏岗、迟报瞒报。 3.重点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深入排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防生产用火导致森林火灾发生。严格落实工程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属地管理责任,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决消除火灾风险隐患。要推行工程建设与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四同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实施,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4.重点时段风险隐患排查。重要敏感时期、十一长假、冬至前夕和元旦春节期间,要制定专门应急方案,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指导,严密排除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区森林消防中队前置应急力量,各乡镇护林员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力度和频率,强化重点人群管护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三、工作步骤 森林火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5月底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底前)。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组织自查验收、上报工作总结,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做好上级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森林防火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森林火灾的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森林防火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二)抓好整改落实。要抓好跟踪落实,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要登记造册,明确隐患的种类、性质、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把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严格督导问责。要强化监督和问责,坚决杜绝隐患排查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一经发现,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予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每月底前报送当月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和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进度表累计数(见附件),8月4日、12月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小结和工作总结。联系人:陶缘媛,联系电话:8581119。
黄山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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