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勘界成果的公示
根据省林业局《太平湖区域自然保护地“多规合一”工作方案》(皖保护地规[2021]2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勘界成果的通知》(林保函[2022]134号)的工作要求,我管委会对太平湖风景名胜区进行了勘界,现将勘界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4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上述期限内反馈。
联系人:吴加 联系电话:8561136 13965517988
附:
附件1:太平湖风景名胜区勘界报告0906.pdf.pdf
太平湖风景区管委会
2023年9月8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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