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林长巡林督查工作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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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和省、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林长履职攻坚年活动,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落细落实好工作任务,现就开展春季林长巡林督查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级林长春季巡林督查的主要任务清单 (一)松材线虫病防控 1、每月开展“5个1”情况实地督查督导(即随机抽取1名专职普查员当月或上月的普查监测情况、1个以上集中除治小班除治质量情况、1个行政村农户房前屋后涉松排查情况、1-2个涉松场所涉松排查情况、1个健康松树甲维盐防治小班注药保护质量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导); 2、开展无人机飞防、地面人工化学防治情况督导; 3、开展环黄山“五镇一场”与毗邻地区乡镇联防联治情况督查督导; 4、开展环黄山5镇常态化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其它乡镇“清窗”行动及“一码通”数字松防信息化管理工作督导。 (二)森林防火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和加强护林员履职监管、野外火源管控、枯死松树焚烧监管情况督导; 2、开展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器材检修配备情况督导; 3、开展田埂草和公墓杂草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督导; 4、开展清明、“五一”小长假森林防火工作督导。 (三)生态资源保护 1、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宣传和监管,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巡查督查和整治,及时完成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核查和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犯罪行为; 2、开展林、草、湿、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和巡查监管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做好古树名木管养护的检查督导,严格查处破坏古树名木的非法行为。 (四)林业增绿增效 加强春季造林、更新造林、义务植树情况督导和松林改培种植油茶情况现场督导。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林长应确保巡林频次。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黄山市林长巡林制度(试行)》的通知》(黄林长办〔2023〕9号)要求,区级林长每2月不少于1次,随行工作人员应及时填写《区级林长季度巡查记录单》,并送交区林长办(纸质签名版);乡镇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居)级林长每半月不少于1次,乡、村级林长每次巡查结束后,村级工作人员应及时以台账形式记录巡查情况,自行保存归档。各级林长要常态化推进林长巡林督查督导工作,及时登陆“林长通app”留下巡林记录。 (二)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职尽责。区级林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职责,加强对责任联系乡镇林业保护发展工作的督导服务,努力在全区形成“上下互动、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林长制工作新格局。 (三)各乡镇林长办应及时更新林长公示牌及管理平台信息内容。根据最新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并完成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信息录入(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信息维护、完善责任区档案及电子公示牌),确保林长app巡林率达到100%、护林员app巡护率达到100%。对部分残损、倾覆的公示牌要及时进行修复更新(林长调整到位5个工作日内)。 (四)确保巡林督查实效。从2023年查处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分析看,发现存在部分乡、村林长巡林督查工作不实、履职不严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请各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强化巡查实效。 请各乡镇林长办将此件转发至本乡镇所有乡、村林长,并在5月30日前向区林长办报告春季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
黄山区林长制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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