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379/202410-0000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机构: 黄山区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10-31
生效日期: 2024-10-31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资〔2024〕9号 词: 安全生产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作者:黄山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10-31 08:24 信息来源:黄山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林业系统各单位:

现将《黄山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区林业局

2024年10月31日

黄山区林业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为加强黄山区林业局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和落实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黄山区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和《黄山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林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手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清单。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指导林业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相关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火灾早期扑救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3.指导自然保护地、水利风景区玻璃栈道等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有关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负责林产品初加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局领导职责

(一)共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支持、督促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和向党组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和有关问题。

(三)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局及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经常分析研究,检查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四)其他负责人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局党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组织落实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等,将安全生产工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

三、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职责

(一)共同职责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用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按照局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职能配置,依法落实部门职责中涉及所负责业务范围的有关安全生产事项,把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

3.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遵守机关日常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和保持安全工作秩序。

4.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根据需要参加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5.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局属单位职责

1.森林资源管理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林木采伐安全管理,竹木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统计报送工作。

2.防火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森林火灾隐患;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

3.办公室。负责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全国、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等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和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强化日常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发生林业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信息的上报、发布,以及事故处置期间的车辆调度等后勤保障。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务用车安全管理。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所。负责防治作业和检疫工作安全,严格药剂以及防治器械的操作流程,督促防疫工作者正确佩戴防护用具;负责实验室安全以及用于防治的农药、试剂、检疫样本等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5.生态保护修复股。负责全区造林施工、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强化营造林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指导基层林业站安全生产工作。

6.计划财务与产业股。负责对接编报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合理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管理。

7.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负责监督指导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牵头指导林草部门的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地项目安全生产建设。

8.黄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监督指导国有林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加强国有林场项目安全生产建设管理。

9.林业发展项目办。负责相关在建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宣传等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单位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0.机关党委。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纳入党支部、党小组学习内容。加强对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11.木竹检查总站(法制股)。负责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12.兴源林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