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黄政【2019】36号文件精神。现将区林业局
规范中介清单目录予以公开。
黄山区林业局中介服务清单目录
|
区林业局(1项)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委托主体
|
|
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相对人
|
黄山区林业局中介服务清单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事项设定依据 |
对应行政权力名称 |
所处环节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事项收费类型、标准及依据 |
委托主体 |
| 资质条件 |
资质依据 |
主管部门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机构数量 |
| 1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第81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行政审批受理前 |
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2〕19号)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森林资源、生态状况等领域调查规划设计及监测评价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
|
黄山区林业局 |
黄山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
事业 |
1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 |
附件1:
中介服务清单目录(区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