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694/202207-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机构: 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7-1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部门文件】黄山区文明菜市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4:19 信息来源:黄山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一、目标任务

(一) 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提升菜市消费环境,解决城区和 乡镇菜市场不同程度存在的场内卫生环境问题,开展菜市集中整 治和改造提升,到 2025 年,所有菜市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 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 阶段目标。2022 年,制定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 完成 2 家(芙蓉菜市场、乌石镇菜市场) 菜市环境提升。2023 年,完成 2 家 (龙井菜市场、汤口镇菜市场 ) 菜市场整治和改造 提升。2024—2025 年,巩固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 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新建菜市按照文明菜市要求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 改造硬件设施                                  1.完善通风设施。对通风条件不良的室内菜市,设置与建筑

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 场所空气流通顺畅。

2.健全排水系统。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 暗渠(安管)排水系统, 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 改造,做到渠道通畅。水产区域配备上下水设施,改造使用地面 镂空装置、设置排水槽和地漏。

3.完善服务设施。城区菜市合理设置服务台、广播系统、顾


 

 

 

客休息区,配套公示宣传栏、导购栏等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 室,配备相应设备。设置管理人员办公室、监控室、24 小时电 子监控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加强对老 年人、儿童、孕妇、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的关爱。按标准建设改 造菜市公共卫生间。

(二) 加强卫生保洁                                  1.规范垃圾处理。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

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 段特点,督促对菜市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防止垃圾 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2.加强清洗消杀。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

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 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 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3.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 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 规范秩序管理

1.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合理 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面食和净菜等加工区, 农户自产自销区,辅助生产区,公共服务区等,严禁在市场内占 道经营、乱摆乱卖。

2.规范停车管理。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


 

 

 

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禁 止各类车辆在市场内外乱停乱放,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符合 消防安全要求。

3.引导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 三包”责任制,督促经营户主动将摊前、摊下、摊后卫生包起来, 推动垃圾袋装化, 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

4.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压实市场开办者主体 责任,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 处违法经营行为, 营造菜市诚信文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支持政策

(一) 争取上级资金

省级奖补: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对改造 达标的菜市,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 30%、最高可达 30 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市级奖补:市财政每年对改造达标的菜市场,按照改造投资 额的 15%、最高 15 万元(新建的最高 25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二) 区级财政支持

区财政对改造达标的菜市场,按照改造投资额的 10%、最高 10 万元(新建的最高 20 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四、任务安排

为更好落实属地责任和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推进工作,


 

 

 

由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 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石菜市场,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1.制定工作指引。2022 年 6 月前。区商务局负责。

2.完善通风设施。2022 年完成 50%。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 区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

头乌石菜市场,区住建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排水系统。2022 年完成 50%,2023 年底前全部完成。 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 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石菜市场,区住建局、市场开办者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服务设施。2022 年完成 50%,2023 年底前全部完成。 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 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石菜市场,区住建局、市场开办者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垃圾处理。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 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 石菜市场,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区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清洗消杀。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 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 石菜市场,区卫生健康委、区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厕所保洁。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


 

 

 

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 石菜市场,区卫生健康委、区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行划行归市。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 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 石菜市场, 区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规范停车管理。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市 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乌 石菜市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市场开办者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引导文明经营。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 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 乌石菜市场,区市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

11.加强市场监管。持续推进。甘棠镇牵头芙蓉菜市场、区 市管局牵头龙井菜市场、汤口镇牵头汤口农贸市场、乌石镇牵头 乌石菜市场,区市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备注:涉及汤口农贸市场的市场监管职责由风景区市管局负 责。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制定工作指引

2022 年 6 月前

区商务局负责

2

完善通风设施

2022 年完成 50%,2023 年底前全部完成。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排水系统

2022 年完成 50%,2023 年底前全部完成。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服务设施

2022 年完成 50%,2023 年底前全部完成。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规范垃圾处理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清洗消杀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强厕所保洁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行划行归市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规范停车管理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引导文明经营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城管执法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负总责,甘棠镇、汤口镇、乌石镇、区市管局、区住建 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备注: 涉及汤口农贸市场的市场监管职责由风景区市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