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694/202208-00003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 发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机构: 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8-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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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区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安装工作推进方案》解读

作者: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2-08-25 16:00 信息来源:黄山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一、制订背景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燃气爆炸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黄山区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制订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推进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3月底,力争全区餐饮行业经营单位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组织架构

设立由商务、应急、市管、住建、消防、甘棠镇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负责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的推进落实。区安委办牵头负责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的综合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四、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负责向餐饮单位印发《关于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公告》,并在电视台、公众号予以推送宣传,发动并组织餐饮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维护保障报警装置正常使用,主动消除隐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配合开展中心城区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工作的组织发动,组织基层市场监管所配合做好宣传、督促工作。在开展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企业信息及时反馈行业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

区住建局: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对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停止供气。  

区应急局:对不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餐饮单位,依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处罚。

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开展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督促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单位予以责令整改、不予消防审批。

甘棠镇:配合部门开展中心城区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其他乡镇:负责辖区内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的宣传、督促工作,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经办人。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乡镇压紧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细化具体落实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加快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