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限上商贸企业、大型超市、加油站,局各股室:
因人事变动调整,现将《黄山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山市黄山区商务局
2023 年 9 月 13 日
黄山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商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商贸流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局党组领导负责处置的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调配合。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局党组成员及各有关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相 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作出反应,行动要迅速,采取处置措施要果断。要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主动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 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实际,对黄山区商贸流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分工进行明确,具体如下:
(一)指挥部
负责宣布进入应急救援程序,确定进入、退出“紧急值
班”“紧急状态”时间,现场指挥并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总 指 挥:韩双武
副总指挥:崔琦琳、刘人杰、胡自然
成 员: 江 渭、宋诚勇、杜 娓、叶洁
主要职责:
1.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和区安委办的各项指示,确保
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救助命令、指示、通知
等。
3.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员、物资
的转移、救治、安置。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情况。
5.组织协调事故生活必需品如食品、饮水、药品的调
度供应。
6.组织调配急救款物,保证事故后有关人员基本生活,
维护稳定。
7.建立与各乡镇、各区直部门等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系、沟通机制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办公室
主 任:刘人杰
副主任:胡自然
成 员:宋诚勇、杜 娓、叶洁
主要职责: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组织协调区各有关单位的事故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3.及时收集汇总上报事故进展及处置情况;
4.负责承办指挥部日常事务等。
四、处置程序
处置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般程序是:信息接报——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现场指挥部及相应工作组——现场处置及救援——善后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责任单位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告局指办,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局指办及时向局指挥部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局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迅速研究制定行动方案。
2.局主要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积极组织动员事件责任单位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努力减少损失。局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和性质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区安委办,涉及到其他单位的,还应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3.成立现场指挥部后,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指挥部立即将现场指挥部名称、下设各工作组成员单位、设置地点、联系方式等事项向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单位进行通报。现场指挥部的基本工作程是:察看事件发生地现场;听取事发单位情况报告;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4.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发展趋势并难以控制时,由现场指挥部报请区安委办,调集各种处置预备力量投入处置工作;当事态特别严重,事件级别超出处理权限的,局指挥部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安委办报告。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针对商贸流通领域各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性质、形式、特点、规模、趋势、后果,要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心中有数,做出预测、判断,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为化解生产安全事故打下有效基础。要积极向区安委办报告相关信息,由区安委办决定是否发布社会预警信息;协助、配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商务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内容主要有:负责监管社会商超、市场、加油站等营业场所防火、防灾工作;负责我区防汛、防灾后勤物资储备工作;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物资供应;负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六、信息发布
(一)报告责任主体:
各单位、各股室和其他与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从保稳定的高度,严格新闻采访和信息发布程序,严格按照要求统一发布信息,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更不能散布不实消息和言论。
(二)报告渠道、时限和程序:
各成员单位、各股室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获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局应急办报告。获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通过现有的110、119、120等常用报警电话报警,或通过其他各种途径及时报告。
(三)信息处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各成员单位、各股室也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
(四)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原因、性质、严重程度、动态信息、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5、信息处理: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上报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的接报和处理工作,并向局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需向港、澳、台等外资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的,由局指挥部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得到妥善解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八、后期处置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 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分析总结应急救援 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
结报告,及时上报。
九、宣传教育
(一)各限上商贸企业、大型超市、加油站应当组织职工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教育,做好应急知识、紧急避险避难措施、自救自助技术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局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应急演习。演习应从实战出发,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建立演习绩效评估和总结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十、责任与奖惩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2.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提请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1.本预案是黄山区商务局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局各股室要认真负责执行。
2.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发生调整,由继任者替补,适时另行发文调整。
3.本预案由黄山区商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4.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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