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黄山市商务局关于商请拨付2023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
专项政策项目资金的函
市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企〔2020〕170号)、《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4〕54号)精神,经我市组织申报和省商务厅审核,我市26个项目获奖补资金219.2万元。现商请按照《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商请兑现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资金的函》(皖商办流通函〔2024〕173号),拨付相关资金。
附件:1.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商请兑现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政策项目资金的函
2.省级商贸流通业政策项目资金兑现表
黄山市商务局
2024年7月9日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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