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694/202007-00004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招商,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1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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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黄山区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02 17:29 信息来源:黄山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一、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区按照省、市农村电商发展工作部署,坚持把电商发展作为乡村振兴及产业发展的有益载体来推动,农村电商也逐步呈现出一些好的发展态势,电商线上销售规模、电商主体培育工作得到了较大提升,电商对助推产业发展以及带动群众增收的作用比较明显。 2020年,我区将继续加大发展农村电商工作力度,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强化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农村电商品牌和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制订出台了《黄山区2020年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持续推动特色农产品与市场的产销对接,不断提升农产品线上销售规模、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二、主要实施内容

     (一)继续加大乡镇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体系建设。统筹电商发展资金,加强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相关服务、仓储加工、品牌规划、市场推广等配套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商发展需要的供应链体系和产业链体系。加大对冷链物流的投入建设力度,为鲜活农产品出山进城提供品质保证。

     (二)拓宽农村电商销售渠道。鼓励电商企业通过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开展时令农产品网络直播销售;积极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单位(团体)和个人优先采购、消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骨干企业)深入贫困地区开展产销对接,建立长期利益联结机制。

     (三)培育农村电商品牌。要因地制宜发展当地特色农产品品牌,推进现有品牌打造,挖掘培育新品牌,支持各地开展区域公共农村电商品牌建设(如新华湖畔笋业、三兄弟笋业),鼓励对产品进行统一注册、统一包装、统一生产标准和统一推广,打造黄山区公共品牌。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进农村电商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产品信息数据化、可视化、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查。

     (四)培训农村电商人才。继续加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扶贫专干、大学生村官等电商培训,培养一批懂电商的干部,一批愿意从事电商的人,特别是注意培养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留守妇女、残疾人等群体。鼓励能参与愿参与的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就业。

      三、资金筹集渠道

    (一)省市财专项资金。

    (二)区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三)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