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45694/201911-00003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9-11-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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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方案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9-11-30 17:11 信息来源:黄山区商务局 阅读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区商务局起草了《黄山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制订背景、制订目的、政策依据、主要内容等予以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订背景

安徽省政府分别于2017年4月和2018年5月,印发《安徽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方案》(皖政办〔2017〕29号)和《安徽省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皖政办〔2018〕12号),在全省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和巩固提升行动。2018年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进驻安徽开展专项巡视,并于2019年初反馈指出安徽省农村电商全覆盖及巩固提升行动存在助力脱贫攻坚不精准等问题。省委、省政府聚焦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持续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并于2019年7月印发《安徽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19〕76号),要求各市要及时制定细化方案,细化工作部署,督促县级政府明确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工作责任和任务,确保2019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于2019年9月,制订印发了黄山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各区县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

二、制订目的

围绕我区农村电商发展存在的“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点比重低,电商企业组织发动不够,农产品上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开展优化提升中心网点功能、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强化电商利益联结、加强电商培训、推进电商精准扶贫等优化升级行动,聚焦农村产品上行,加大政策支持,安排一定奖补资金,推动我区农村电商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突出高质量发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抓实抓紧农村电商工作推进。

三、政策依据

《黄山区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送审稿)确定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及相关奖补事项和标准,均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9〕76号,2019年7月2日印发)、《黄山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商明电〔2019〕19号,2019年9月4日印发)和《中共黄山区委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发〔2019〕1号,2019年2月1日印发)为政策依据。

四、主要内容

《方案》内容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要求。到2019年底,全区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增幅超过10%以上,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0个,力争创建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3个左右省级电商示范村、示范网点。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从优化网点功能布局、加强经营主体建设、强化电商利益联结、提高电商培训实效、精准推进电商扶贫、引导电商应用创新等6个方面推进。我区《方案》与省市工作方案相较(省、市方案均为9项内容,其他3项分别为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加强电商政策保障),没有对应省、市方案安排完善服务基础设施、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加强电商政策保障等3项任务,主要考虑是:第7项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站点、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方面,我区基础条件较好、持续加大投入必要性不大,第8项电商公共服务(电商服务中心、物流中心的市场化运营及相关资金奖励),和第9项加强电商政策保障(主要是对革命老区、贫困村电商方面的奖励标准再给予上浮20%的资金倾斜)方面,我区两中心均已为市场化运营机制,对两中心运营业绩的奖励及对革命老区、贫困村相关奖补资金上浮须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考虑财政支出压力,故不再把以上任务纳入我区工作方案。

我区《方案》相关目标任务已作具体任务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好落实推进。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对各责任单位任务落实、分工协作、工作督促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