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
现就市商务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商务局局长韩双武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商务部门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推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简称单用途卡)发卡企业落实备案管理各项规定起到了一定的成效。总体看,尽管全区单用途卡管理未出现较大的风险事件,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备案管理工作偏弱,备案企业数量少,尤其是“规模和其他发卡企业”备案数量明显不足,有些甚至“零备案”,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处在“零执法”状态,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故出台该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区单用途卡管理。
二、主要内容
1.加强企业备案管理。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备案工作力度,对辖区内单用途卡发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全面梳理辖区内符合备案条件的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和其他发卡企业名单,建立应备未备案企业台账。对应备未备的发卡企业,特别对那些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者数量多且未备案的发卡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指导督促其按《办法》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必要时通过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其完成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逐步提高我区发卡企业备案率,增强备案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加强企业监管检查。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制定监管检查工作计划,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辖区内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及非现场检查,及时掌握企业发卡动态,对经营规模较大和业务活动异常的发卡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必要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中介机构对企业经营状况、预收资金、存管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发卡制度和资金管理措施;对因经营问题即将停业的发卡企业,督促其提前公告,及时为消费者兑付预付资金;对严重违反《办法》规定,以及未按章程和协议提供服务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及预付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交,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3.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加强信用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方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列入整改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及时推送“信用黄山”、“皖众依信”等网站,通过“警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告警示,对诚实守信,取得法定荣誉资质的企业通过“守信激励”栏目公示激励;对严重违法违规、恶意欺诈、虚假承诺等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单用途卡备案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凡是备案企业备案前要签定“单用途卡备案企业发售卡信用承诺书”;积极探索备案企业备案前信用审查查询制度,使诚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通过信用建设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诚信经营意识。
4.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商务主管部门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消费风险教育,通过公益广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引导消费者理性、适度购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营造诚信、规范、健康的舆论环境。
5.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单用途卡应急处置预案,建全行业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对出现发卡量、预收资金余额下降迅速或拖欠供应商货款、群众投诉增多等问题的企业要提前预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对“跑路”的发卡企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处置,协助做好企业发卡数据核查,与相关金融机构联系,消费者安抚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预期效果
通过进一步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市民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