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文旅体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受理机构
黄山区文旅体局从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黄山区文旅体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黄山市黄山区太平东路文化大楼四楼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8532332;邮政编码:245700。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区文旅体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区文旅体局申请公开政府旅游信息,就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黄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1)审查: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3)答复:局办公室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我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黄山区文旅体局信息公开工作向黄山区政务公开办申诉或投诉。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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