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2023 年黄山区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奖励补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问:该活动的开展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落实黄山市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战略定位, 进一步提升旅游发展质量,培育壮大文旅产业,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促进全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问:该活动制定的政策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22〕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问:该活动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办法主要设置奖项两大类:
一是综合业绩奖 :
1.对区内景区(度假区)按纳税额、业态创新、品牌创建等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按照得分取前四名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区内宾馆酒店(含民宿)按纳税额、品牌创建等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按照得分取前五名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区内旅行社按纳税额、年度总接待人天次等内容分别进行评分,按照得分取前四名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当年新获得的安徽省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是营销激励奖 :
1.专列奖励。对组织旅游专列(每趟专列不少于200人)来黄山区的旅行社,并在黄山区住宿一晚,游览区内2个及以上收费景点,根据每家旅行社汇总报送的全年接待量进行评比,取接待总量排名前三名,分别给予 5万、3万、2万奖励。
2.会务奖励。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自主引进区外单位会议活动在我区召开(会议须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报备并审核通过),取实际消费总金额前三名,分别给予1万、3万、2万奖励。
3.鼓励短视频营销。经事先申报(合作媒体除外),对宣传黄山区文旅产品并参与特定活动话题的原创短视频,点赞量达5000+以上,奖励500 元/条,点赞量达1万+以上,奖励1000元/条,每个创作者每年奖励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万元。
问:想具体了解此次补助有哪些途径?
答:2024年 1 月底之前,由申报方对上年度符合奖励项目向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提出申请,经区文旅体局及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励
具体可咨询区文旅体局产业发展股:0559-8500271
邮箱:lyjoffic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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