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黄山区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 2023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因素分配法)补助资金 |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文物局 | ||||||||||||
| 地方主管部门 | 黄山区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黄山区文旅体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33 | 89.9 | 68% | ||||||||||
| 其中:中央资金 | 133 | 89.9 | 68%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 分配科学性 |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 ||||||||||||
| 下达及时性 |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下达。 |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 | ||||||||||||
| 使用规范性 |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 | ||||||||||||
| 执行准确性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 |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 ||||||||||||
|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引导和支持地方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改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 读书看报、观看电影电视,听戏。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 通过进戏进万村、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保证基层群众得到文化服务的基本权益。通过各乡镇品牌文化节关活动的举办,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公共文化活动中来,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值 | 未完成原因和做法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家书屋运行行政村数 | 79个 | 79 | |||||||||
| 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种数 | ≥60种 | 65 | |||||||||||
| 平均每个农家书屋开展阅读活动数量 | ≥4次 | 4次 | |||||||||||
| 村级文化公益岗管理员 | 6名 | 6名 | |||||||||||
|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 | 948场 | 948场 | |||||||||||
| 质量指标 | 农家书屋正常运行占比 | 90% | 100% | ||||||||||
|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国产新片所占比例 | ≥1/3 | 75% | |||||||||||
| 公共文化机构人均藏书达标率 | 100% | 100%% | |||||||||||
| 品牌文化活动举办 | 不少于5场 | 10场 | |||||||||||
| 时效指标 | 各项文化活动及任务完成时间 | 全年 | 2023.12 | ||||||||||
| 成本指标 | 投入资金 | 133万 | 133万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长 | 有效提升 | 有效提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效益综合发展 | 作用明显 | 作用明显 | ||||||||||
| 生态效益 | 定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 | 作用明显 | 作用明显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 | ≥85% | ≥90% | |||||||||
| 说明 | 无 |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瑣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 转结余资金等. | |||||||||||||
| 3. 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
|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 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 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一 100%、60% (含)一80%、0%—60%合理壊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 |||||||||||||

皖公网安备 341003020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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