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黄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黄财监〔2024〕38号)文件要求,黄山区统计局就做好2023年度预算安排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区统计局2023年共有自评项目4项,预算总金额为116.2万元,其中统计人员奖励金(行财专项)经费36万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35万元、专项统计调查经费32万元、统计业务经费13.2万元。为顺利做好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对202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年底决算数据,根据项目实际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对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并形成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总结。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黄山区统计局2023年部门总体预算38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96万元,项目支出116.2万元。实际全年执行数4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8.54万元,项目支出95.3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268.96万元,全年执行数338.54万元,执行率98.1%。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保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基础绩效、生活补助等。单位正常运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党建工作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项目支出
1、统计人员奖励金(行财专项)经费:年初预算数36万元,全年执行数35.04万元,执行率97.32%。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目经费用于为规范统计人员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全区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放给全区统计人员的奖励资金。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年初预算数35万元,全年执行数17.17万元,执行率49.04%。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目经费用于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
3、专项统计调查经费:年初预算数32万元,全年执行数30.25万元,执行率94.52%。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目经费用于城镇住户和城乡一体化调查工作经费以及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
4、统计业务经费:年初预算数13.2万元,全年执行数12.86万元,执行率97.43%。项目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此项目经费用于规下工业、限下商业、服务业、文化产业、经济运行、人口抽样、月度经济运行手册印刷费等工作经费。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为确保本年度项目自评工作有序开展,我单位以绩效考核文件为指导,以整体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途径和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为内容,对各项目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进行了逐一评价考核打分。
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9.4分,自评结论优。项目绩效自评分别为:统计人员奖励金(行财专项)经费自评得分为99.73分,自评结论优;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自评得分为94.9分,自评结论优;专项统计调查经费自评得分为99.45分,自评结论优;统计业务经费自评得分为99.74分,自评结论优。
根据自评考核结果,2023年本单位不存在年度总体绩效目标没有完成的项目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项目资金均严格按财政批复用途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规支出。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预算执行数不高。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更好的节约成本的方式,减少了资金支出,导致项目预算执行数偏低。
2、部分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尚不够深入,对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时存在分析不准,研究不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结合绩效目标合理调节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变动提前做好预案,防止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加强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制度引领效果;进一步完善我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绩效目标落实责任,保持收支平衡,有效提高预算完成率。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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