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6555886/202402-00038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2-2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媒体解读】中国食品网:黄山: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之十七食品安全篇

作者: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1:49 信息来源:黄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黄山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突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商标广告、消费维权等重点,严查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案例一
 
  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批发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3年1月10日,黄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黄山区某食品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批发部货架上摆放有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2箱(共38盒)玉米锅巴,标签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1日”,生产厂家为“黄山区某食品批发部”。当事人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
 
  黄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食品批发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没收38盒玉米锅巴,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菜馆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3年3月2日,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黄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辖区某菜馆餐具抽检不合格检测报告,不合格项为检出大肠菌群。2023年3月15日,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菜馆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6日,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该菜馆餐饮用具玻璃杯、茶杯、成套餐饮具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结果仍然不合格。该菜馆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规定。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菜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